| 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随州实际,拟定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和措施;对全市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督促社会各有关方面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根据省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考核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 3、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4、贯彻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 5、坚持以避孕为主的方针,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及其成果评审、鉴定、推广、应用。 6、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对全市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统筹费、计划生育事业费等各项计划生育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供应计划,监督、检查药具的供应和管理;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家财产。 7、组织开展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8、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