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承办人大议案和政协的提案;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资料、信访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计生系统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督促检查社会抚养费及其各项计划生育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委机关的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管理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及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市计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规划统计科职责 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对各市、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并监督实施、考核评估;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调查;指导基层进行育龄妇女生育信息管理;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专题调查和抽样调查。 科技药具科职责 负责制定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具体规划;指导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协助管理国家、省计生委下达的科研课题;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对节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范围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宣教科职责 拟定全市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计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指导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进行规范管理。 政策法规科职责 负责拟订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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